交通法新规定怎样规范车辆保险相关事宜
交通法新规定对车辆保险相关事宜有不少规范。
首先交强险是必须投保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不投保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还得缴纳二倍罚款。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广泛包括人身损害的各种费用像医疗费、护理费等还有残疾、死亡的相关赔偿以及财产损失赔偿。同时精神损害赔偿也在其列。
其次保险法车险新规按车辆实际价值计算保费同价不同款车保费不同。安全系数高、修理便捷的车保费更低。新规还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被保险人或司机的家人能在三责险项下赔付自然灾害导致的车辆损失也新增到车损险责任中各险种还删除了多项责任免除约定。
而且出险越少、驾驶习惯好保费越低。上一年没出险费率最低可达基准费率的 6 折连续两年没出险最低 5 折连续三年及以上没出险最低 4 折左右。
另外增加了“代位求偿”权。
最后新交强险责任限额最高达到 20 万元。
总之车主们要严格按照这些新规定依法投保交强险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他险种养成良好驾驶习惯降低保费支出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猜你喜欢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