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儿童乘车有什么特殊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儿童乘车的特殊规定主要有以下这些
1. 12周岁以下儿童不得乘坐在任何类型汽车的副驾驶位置不管是单独乘坐还是家长抱着。
2. 4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若违反规定驾驶人会被处300元罚款。
3. 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当免费携带儿童数量达到核定载客人数的10%时客车为保证旅客安全可以不再允许成人旅客携带免费儿童乘车。
4. 交通运输部《汽车运价规则》规定成人及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 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按照具体执行票价的50%计算。
5. 12周岁以下或者是体重低于36公斤身高145厘米以下的儿童需要乘坐安全座椅且不同年龄阶段儿童所使用安全座椅类型不同。比如1岁及以下、体重0 13公斤的婴幼儿需使用反向安装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1 4岁、体重9 18公斤的儿童要换成正向式儿童座椅等。
6. 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且在载客人数已满时免票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但城市、乡镇的公交客运和轨道运输没有类似规定旅客带娃乘坐公交等不受限制。
7. 虽然目前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儿童不能坐前排但大部分汽车说明书上标明12周岁以下或4米以下儿童不宜坐前排。
8. 四周岁及以下孩子乘坐家庭用车必须坐儿童安全座椅未使用会被扣分并罚款300元。
9. 未满12岁儿童不允许坐在副驾驶位置否则会被警告或罚款。
10. 身高不足140厘米的乘车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或者增高垫等约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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