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侧超车事故责任认定
发布时间:2019-04-08 10:32:49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右侧超车严格来说是不允许的,一般都是从左侧进行超车,在超车的时候要先观察好周围车辆有没有人哟阿进行变道或者是超车的,如果有就不要乱动,那么右侧超车出了事情谁的责任。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右侧超车事故责任认定”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右侧超车,事故责任划分

一般是超车人负全责。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引发因素

客观因素

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

车况不佳

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疏忽大意

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操作失误

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违反规定

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你提出的“右侧超车事故责任认定”问题,右侧超车出了事情是超车的人的全责,这是肯定的了,在我国驾驶位都是在左侧的,从右边进行超车的话,会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要先按喇叭来提醒一下别人自己的意图。你可以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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