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复位电子手刹
电子刹车的使用方法:
1、先按下发动机启停开关,使车辆通电,否则不能操作电子制动按钮。
2、在拉电子手刹前,先踩制动踏板,防止打开手刹后,车辆因停车位置不平衡而后溜。
3、然后向上扳动电子手刹按钮,以便解锁手刹。打开手刹还需要拉起手刹按钮。当灯变红时,说明手刹已经打开。
以下是电子手刹相关资料介绍:
1、电子手刹也就是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lectrical-Park-Brake,EPB)是指将行车过程中的临时性制动和停车后的长时性制动功能整合在一起,并且由电子控制方式实现停车制动的技术。
2、电子手刹是由电子控制方式实现停车制动的技术。其工作原理与机械式手刹相同,均是通过刹车盘与刹车片产生的摩擦力来达到控制停车制动,只不过控制方式从之前的机械式手刹拉杆变成了电子按钮。
行人闯红灯被撞的,一般机动车是有责任的,但也有例外需要看情况而定,具体的责任划分方法如下:1、行人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行人闯红灯被撞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4、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如何认定: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4、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