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他人驾驶证怎么处罚
1.凡使用伪造、涂改或盗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司机在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其他依法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货币的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司机从事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有前款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上特种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人牌照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没收,作为机动车扣留,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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