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复核应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22-06-28 14:39:02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法律分析:1、对于较为简单的、并不复杂的交通事故,是适用简易程序来处理的话,是不适用复核的,即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不在复核范围内,在实践当中会适用一些简便的方法来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如果交通事故案件采用了简易程序的话,当事人一方对交通

法律分析:1、对于较为简单的、并不复杂的交通事故,是适用简易程序来处理的话,是不适用复核的,即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不在复核范围内,在实践当中会适用一些简便的方法来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如果交通事故案件采用了简易程序的话,当事人一方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话,当事人是不能通过复核进行救济的。因此,对于一个交通事故是否是在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范围内,是一个重点。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交通事故只有在仅仅造成人员轻微伤害或者造成的财产损失事故符合本条规定情形的,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才可以采用简易程序来处理。如果发生的交通事故是超过了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却采用简易程序来处理的话,那么该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没有证据效力的。

2、在实践的过程中,如果一方的当事人可以采用提起诉讼的程序来终止可能会引起对自己不利的复核程序。对于交通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的,复核程序依法终止。

3、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异议需要申请复核的,要在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的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在提交的申请书上要写清楚复核请求、理由以及相关的证据。

4、申请复核的当事人一般是对交通认定书的内容不服的,那么申请的时候就一定要注意要有充分的理由一相应的证据材料,要把不服的具体内容以及理由写清楚,当然,还要注意保持电话的通畅,有时是需要将当事人召集到一起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做出事故认定书之后,当事人提出复核申请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发生交通事故后交管部门出了事故认定书的,对于该事故的任意一方当事人已经该交通事故案件诉至法院并且法院也受理了该诉讼案件的;

2、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经过检察院批捕的

3、此次的交通事故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范围内的;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是在道路之外通行时发生的;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可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要注意三要素,即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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