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先明确拒赔原因。向保险公司索要书面拒赔通知清楚其拒赔依据并判断是否合理合法。比如因未按时年检拒赔就核实相关规定和自身实际情况。
接着核对保险条款仔细查看保险合同确认事故是否在保险责任范围。有些免责条款若保险公司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可能无效可作为主张赔偿依据。
基于对拒赔原因和条款的分析与保险公司理性沟通提供必要证据争取协商解决。
要是协商无果可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监管部门会依法审查和处理保险公司的行为。
若投诉也不能解决问题那就考虑法律途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像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费用清单、事故责任鉴定书等。
另外要关注交通事故理赔期限。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领取保险理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应得赔款会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只要按照这些步骤有理有据地去处理就有很大机会让保险公司履行赔偿责任获得应有的赔偿保障自身权益。
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