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05 11:16:57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广州市政府在2014年11月公布了《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地方财政对车辆购置予以补贴,原则上按照与中央2013年补贴标准1∶1的比例确定最高补贴上限。乘用车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广州市政府在2014年11月公布了《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地方财政对车辆购置予以补贴,原则上按照与中央2013年补贴标准1∶1的比例确定最高补贴上限。乘用车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2014、2015年地方财政补贴不退坡,也就是说2015年的补贴标准与2013年的补贴标准相同。此外,在此之前购买新能源车,但未享受补贴的,可以进行补贴追溯。具体补贴情况请见下表:

地方补贴:3.50-6.00万元

补贴车型:参照国家新能源汽车目录车型

其他政策:优先办理入户、牌照等

1、因环境污染对机动车限行时,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约束。

2、开设新能源汽车办证、上牌“绿色通道”。

3、对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完成信息公示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优先办理牌照等业务,新能源汽车上牌时直接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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